若您購買之商品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
.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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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.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(包含剪標、下水、香水味等情形…),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本公司無法接受退換貨。
.特殊包裝或商品配件毀損
.衣物沾有粉妝/使用過產生的髒汙(如鞋底髒汙、磨損)
.鞋履請於地毯試穿,並確認鞋帶與鞋扣以放鬆情況之下進行,避免造成鞋頭、鞋身、鞋舌造成摺痕,因而導致無法享有退貨服務。
.非瑕疵範圍:線頭、釦眼未開、些許脫線、極小的汙點、尺寸1-3cm內誤差、照片色差、新品氣味差。